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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4 16:00:00

陈众议,年10月5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年入复旦大学,年被选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墨西哥学院、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文哲系研究生部,年7月归国,获文学博士学位。陈博士自述选择西班牙语文学,好比踏上“圣地亚哥之路”;倘有归途,也不知抵达何处。写下《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拉美当代小说流派》()、《20世纪墨西哥文学史》()、《加西亚·马尔克斯评传》()、《魔幻现实主义》()、《博尔赫斯》()等著作,以及《玻璃之死》()、《风醉月迷》()等若干小说及无数零散字纸。

陈众议

以下文章转载自《生活》杂志,口述:陈众议,采访:覃里雯。

幼年经历

我5岁就上了小学,在我的故乡浙江绍兴,有的孩子3岁就上学了。我的父亲是个土八路,母亲家略有渊源,但主要的文学影响来自地域文化。绍兴这个地方出了很多名人,陆游、秋瑾、蔡元培,我家祖宅就在鲁迅的三味书屋旁边。当地人对文化非常尊敬,老一辈人看见地上有片写字的纸,一定会捡起来放好,字是要被尊敬的。所以我从小就想方设法地读了很多书--偷偷溜进封起的图书馆,偷书,或者大家互相交换藏书。

当时,一本古典文学是很大的财富,可以换很多书。我最终受到的中国传统文学影响是最深的。就这样,别人在文革期间荒废的岁月,却成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读书时间,因为那时所读的书都融入了血脉,而后来读书,则是理性的了。

年,我高中毕业下乡,年考上复旦大学,年第一批中国公派留学生出国,我是其中之一。

陈众议

复旦当时的苏步青校长很有诗人禀赋,自己写诗,涉猎很广。就是他给邓小平写信,建议派遣留学生的。年复旦报了一批留学生,只有几个刚上大学的,我是其中之一。别人都去了欧美这样的“好国家”,我很傻,选择去了南美。

但是我去南美,也是受到复旦的影响。从年开始,所有的老师都说,学文学就得去南美。苏步青校长也知道拉美文学很丰富。而且,当时墨西哥、阿尔巴尼亚和阿尔及利亚这样的国家都是中国的友好国家。我就选择了去墨西哥。

在墨西哥

因为是来自友好国家,墨西哥文学艺术界对我们很友好,当我们是外星来客。我们穿一色的中山装和“毛式”军装,自己感觉特别好,我们和墨西哥人互相觉得新鲜,当时,见谁都很容易。所以,马尔克斯、科特萨尔、富恩特斯这些人我都见到了。当时我对他们是高山仰止,他们对我却都很平和。

富恩特斯是个很博学、很有深度的人,又能应付俗事,不过家庭不行,孩子老生怪病。他这个人有不断进行文学探索的使命感。

马尔克斯家我去过两次,最后一次是年,我的好朋友是他诸多干女儿中的一个,我们一起吃晚饭,聊了很多。他像个老大哥一样坦率。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拉美人,不像博尔赫斯那样没有时间和国度的特性。

马尔克斯

略萨是个帅哥,身边总是围了很多人。他比马尔克斯的知识分子气更浓,更聪明。但是因为聪明,作品的转向就很快。年代他对博尔赫斯这样的作家嗤之以鼻,年代开始转向,忽然变成小布尔乔亚,推崇博尔赫斯。我个人认为,本世纪之后,文学还是需要力量,需要对现实起作用,要打动读者也必须对现实说话。琼瑶、金庸能给人泪水和美梦,但在一代人灵*深处留下印记,宽泛意义上的现实主义还是很重要的。

略萨

帕斯我也见过好多次,读书时有个同学是他干儿子。按照当地习俗,一个人认好几个干爹干妈是很正常的,有一大堆干儿子干女儿也是很正常的。

博尔赫斯却是一个很出世的人,他受英国保守主义文化的影响多一些。虽然为人淡泊,但生于世间,完全隐于世又不可能,所以会做一些很奇怪的事,屁颠屁颠跑去接受皮诺切特这样举世唾弃的人颁发的勋章,他是绅士派的知识精英,生活中很谨慎谦虚,文学创作上又很勇猛、炫耀,是精神意义上的张牙舞爪。

我第一次读到博尔赫斯,感觉像在和智者做游戏,而看马尔克斯、略萨等人的作品,则感觉他们在一个文学传统中脉络相承。博尔赫斯是用哲学头脑做文学。

博尔赫斯

第一次见博尔赫斯是在年,当时他在我就读的墨西哥国立大学做演讲,听的人不多,因为当时意识形态尚未淡化,针锋相对得厉害。博尔赫斯的火药味不重,所以不吸引听众。我感觉他是个大师,但不觉得他是文学家。在人们面前,他很谦卑。

在墨西哥待了几年,年才回国一次,做了一些中外研讨会,写了些文章,给出版社做了一些选题。

年我又去墨西哥,继续读博士学位。

引介和翻译

我翻译的第一个东西,应该是富恩特斯的中短篇,花城出版社年推出。当时国内非常推崇马尔克斯和略萨,但是对其他拉美作家所知不多。

王央乐先生是个资深翻译家,也翻了很多东西。他年代初就翻过博尔赫斯的一些作品,但后来七八年间都没有人再翻过博尔赫斯的作品。

马尔克斯

我后来觉得,介绍一个地方的文学,广度和深度都很重要。当时拉美文学是全面爆炸,有现实主义的、形而上的,还有介于中间的。像古巴作家卡本迪尔(AlejoCarpentier)是重要的文学流派鼻祖,但是在中国不为人所知。我们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全面介绍一个地区的文学对中国作家和读者都很重要。

其实社科院的工作主要是研究,我一来这里主要是搞研究,研究过程中觉得需要补缺的,还有其他译者们剩下(没有翻译的)的作品,我就翻译过来。还有些人知名度不高,但学术上、文学史上的地位很重要,必须引进,这种情况都有。

后来博尔赫斯、富恩特斯、帕斯、奈保尔这些人,都是我们选介到中国的,后来这些人当中不少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博尔赫斯

在选择翻译语言的时候,我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开始和其他老师路子不同,鉴于古典文学的深刻印象,更中国化,不习惯洋腔很重的翻译,相对自由。

一个词如果读得别扭,我可能会变通,顺应语言本身的节奏,比如“十大、十全、百八十个”这样的中国词汇。“百年孤独”就比“一百年的孤独”要好,可以是90年、年,“一百年的孤独”就很累赘。但我现在越来越拘谨了,写文章、做翻译,下笔越来越沉重,这是受外界批评多了,自然会有的回应。

举个例子,《红楼梦》是非常巴洛克的,只有在封建意识很强烈的时候才会产生。当时,从荷兰到意大利都是封建时代极盛期,其孕育的美令人眼花缭乱。

比如十四行诗,译到中文,首先行数就不一样。在翻译当时的文章时增减一两个字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为了保持语言的律动。我觉得我把神韵译出来了,这是捡了花生丢了芝麻。傅雷后来受到很多批评,估计也是面临同样的问题。

陈众议

当下的普遍趋势是“科技式”翻译,就是一个字一个字按原文直译,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哪个更好。

关于汉语语言的可能性,我觉得不用担心。五·四以后到今天,白话文虽然也扬弃了一些词汇,但比古文更丰富了。如果我们局限于《康熙字典》,就会被捆住手脚,但是,从审美的角度应该保存文言,半文半白的语言可以用来翻译古典作品。

语言还是我们灵*的载体,我们更多情况下要靠语言来保持民族、个人的个性、生活、思维方式和审美方式。

没有一个翻译家能够百分之百地把原著的信息传达过来,因为他不是作家肚里的蛔虫,遇到像博尔赫斯、卡本迪尔这样的作者,更加困难--他们说到日本的某人,这个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标题和内容可能不同。艰深的问题,找专门研究这个作家的专家并不保证惯用,有时即便找到作者本人也不行,因为他可能已经忘掉了当初的出处。

马尔克斯

翻译,从某些意义上来说,是双倍的遗憾:作品自身必然存在的遗憾和译者必然的缺漏。所以杨绛说,翻译是“带着脚镣跳舞”。

今天,翻译的作品越来越多,水平也很粗糙,我并不为此担忧,或觉得大家“浮躁”了。西方也经历过这个阶段,物欲自然膨胀,会很快影响精神生活。

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社会财富和有产阶层的增加,就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这种“绅士淑女”但不那么赚钱的工作。更重要的是,随着信息渠道的增加,翻译不再是通向外界的唯一窗口,粗糙的译本把信息传个大概,也就可以了。

写作和影响的焦虑

年代,我自己也创作,只是当时没有时间把它们弄出来,属于“抽屉文学”。

我和很多作家,包括王蒙、写《老井》的郑毅和余华、莫言、阎连科等都有很好的关系,还常和陈建功、李陀、邱华栋这样的各界人士来往,参加他们的活动会议。那时候,作家们对了解国外新作品的渴望是溢于言表,都让我多介绍。好在当时没有版权问题。

贾平凹

莫言写《红高粱》时就说,他面前有两座高楼: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但更多的是马尔克斯。阎连科也是,贾平凹的《商州纪事》、阿来的《尘埃落定》,马尔克斯在其中的影响一眼就能看出来。但余华、格非等人受博尔赫斯影响更深一些。

莫言

这样的影响是很明显的。比如余华,写中短篇相对好一些。从小的基础如果建立在长篇(中国长篇小说或西方18、19世纪的长篇小说)基础上,和建立在博尔赫斯或实验派小说基础上是不同的。博尔赫斯经常对普鲁斯特不以为然,认为长篇是抻长了的短篇,这只能说是因为博尔赫斯的东西更像《庄周梦蝶》、《太平广记》,不能做长篇构思。余华的作品也是,更适合短暂放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都很凝练,非常之好。

博尔赫斯这样的作家,把文学剥离出来,玩智力游戏,解构了我们对文学的理解。这对急于得到承认的年轻作家是个巨大的启发,博尔赫斯的真正难处,在于他句句有出处。他是个图书馆员,你不可能穷尽他。对急于颠覆父辈的年轻作家来说,前面那点启发也就够了。

博尔赫斯

我对现实主义的偏爱由来已久,这一方面是感性的,因为个人受古典文学影响更深。我认为文学的价值来自与现实生活的参照,让你产生巨大的共鸣。

从理性角度来说,文学无论与意识形态有什么关系,都是离不开人类生活的。即便在以货易货的时代,各大陆板块也独立发展了各自的史诗,只是我们中国的文字发明早,所以没有必要产生口耳相传的史诗。重大题材的诞生,从歌谣到史诗,都是有一定规律的,文学有自己的生长轨迹,与生产力发展并行:不能离开地面,按事物发展规律推动它更好。

但文学有时也可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经常试图逆潮流而动,这是文学中的不同声部,永远成不了主流,好处却是不断对主流文学产生刺激或阻碍,丰富主流。钱钟书、张爱玲、徐志摩的突然走红,与意识形态的宽松直接相关。

《世界文学》这样的杂志在年代是人手一册,现在却举步维艰,每年外国文学研究所要补贴几万块钱。

马尔克斯

今天的全世界文学都不热,精神生活从人们的生存中游离了,求生当然是第一位的。“愤怒出诗人”毕竟是少数。

全世界文学面临的十字路口是史无前例的,全球人所想越来越接近,越来越担忧当下生活。此外,吸引读者眼球也越来越难,年轻人都上网了。

小说可能也面临一个十字路口。在它发明之初,小说承担了多重使命:认知、娱乐、教育,但计算机和电视取代了这些功用。正如有了文字就不会有人背诵长篇史诗一样,新时代的新样式可能会到来。上上个世纪,史蒂文森就声称文学消亡了,小说消亡了,现在也还有人这么说。

但小说还在,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大家还没有发现新的形式;

二、人们还有点留恋过去美好的东西,就像我写小说一样,是有维护“君子之道”的意识的。

为什么还要研究文学?因为阅读是文明的金字塔中的一块砖,一个个人的解读将文明保存下来。

没有王国维等一代代学者对禁书《红楼梦》的解读,我们怎么会保留下这部我国文化的巨著?怎么能为世界提供我们不同的见解?文明就是由这样表面上可有可无的东西一点点拼起来的。

下面继续给大家推荐影响了众多作家的世界级文学大师马尔克斯的经典之作《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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