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推荐了名候选人。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了名拟表彰对象。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4月8日至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付向东刘福民联系-
-(传真)电子邮箱:slm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