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
年“一带一路”
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端外语人才,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决定针对“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
阿拉伯语、俄语、葡萄牙语、朝鲜语、斯瓦希里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越南语、马来语、阿姆哈拉语、意大利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丹麦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拉脱维亚语;西班牙语(商务)、朝鲜语(商务)
朝鲜语、斯瓦希里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越南语、马来语、阿姆哈拉语、意大利语、波兰语、阿尔巴尼亚语、丹麦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拉脱维亚语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经过选拔可进入“非通用语复合法学实验班”学习。
乌尔都语、土耳其语、朝鲜语、斯瓦希里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专业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经过选拔可进入“多语种国际传播实验班”学习。
我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指导下,将参考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级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三、招生省份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海南等26省市区。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文科历史为A,其他为B及以上;理科物理为A,其他为B及以上。
四、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5%以内(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校和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治、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4.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5.符合《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此外,我校鼓励复语考生报考。复语考生是指熟练掌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等外语语种中任意两种语言的考生。申请复语考试的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相关考试等级证明,经我校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具有参加复语测试的资格。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德语复语考生也可以达到DSD1级),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TOPIK3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N2水平,俄语复语考生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俄语科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
五、报名与资料上传
报名时间为年3月30日至4月20日;考生应于4月21日零点-4月30日24点完成资料上传。
1.考生报名、填报资料阶段:3月30日至4月20日24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