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以视频方式主持召开中国-中东欧国家(下称“与会各方”)领导人峰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主席团轮值主席米洛拉德·多迪克,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黑山总统米洛·久卡诺维奇,波兰共和国总统安杰伊·杜达,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阿莱克桑达尔·武契奇,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理埃迪·拉马,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理博伊科·鲍里索夫代表、副总理玛利亚娜·尼科洛娃,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理安德烈·普连科维奇,希腊共和国总理基里亚科斯·米佐塔基斯,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多,北马其顿共和国总理佐兰·扎埃夫,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伊戈尔·马托维奇,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副总理兼经济发展和技术部长兹德拉夫科·波契瓦尔舍克,爱沙尼亚共和国外交部长伊娃-玛利亚·利梅茨,拉脱维亚共和国外交部长埃德加斯·林克维奇斯,立陶宛共和国交通与通讯部长马留斯·斯库奥迪斯和罗马尼亚经济、创业和旅游部长克劳迪乌·讷苏伊出席峰会。奥地利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欧洲联盟、瑞士联邦、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作为观察员派代表与会。
为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可持续、稳步发展,与会各方共同制定《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京活动计划》。
一、规划与协调
(一)与会各方在年将继续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
(二)与会各方支持中方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与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馆继续举行工作会议。
(三)与会各方国家协调员愿就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扩员程序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磋商。
二、贸易与投资
(一)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
(二)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
(三)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欢迎年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
(五)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沧州)中小企业合作论坛。
(六)感兴趣的与会方支持罗马尼亚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纺织品博览会。
三、抗疫和卫生合作
(一)与会各方将视疫情发展形势,继续以灵活方式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特别会议、卫生专家会议等活动。
(二)与会各方支持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峰会。
四、互联互通、创新科技和能源
(一)感兴趣的与会方支持举办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高层合作论坛。
(二)与会各方支持在波兰共和国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
(三)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东欧一国举行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合作秘书处联络员会议。
(四)与会各方支持于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
(五)感兴趣的与会方将探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科技人才论坛的可能性。
(六)感兴趣的与会方注意到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有意愿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智慧城市中心。
(七)感兴趣的与会方支持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企业能源合作论坛。
五、环境保护、农业、食品产业与林业
(一)与会各方确定年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年”,并将积极开展相关交流与合作。
(二)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环保合作部长级会议。
(三)与会各方支持组织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线上儿童绘画展。
(四)与会各方支持举办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议、第十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APACCCEEC)咨询委员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
(五)与会各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林业合作高级别会议。
六、人文交流
(一)与会各方支持在希腊共和国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
(二)与会各方将探讨在黑山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意中心的可能性。
(三)与会各方支持在塞尔维亚共和国举行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合作论坛。
(四)与会各方支持在希腊共和国举办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
(五)感兴趣的与会方支持在北马其顿共和国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图书馆联盟馆长论坛。
(六)感兴趣的与会方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出版联盟论坛。
(七)与会各方支持在北马其顿共和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电影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