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音乐厅预订方法
(秋季学期)
一.申请原则
(一)9月17日9:00至9月19日17:30,仅接受以下3类教学音乐会的场地预订:
1)教师个人音乐会或教研室音乐会或师生音乐会申报
音乐系每位教师可预订一场师生音乐会或个人音乐会,各教研室可预订一场教研室专场音乐会。
2)届音乐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音乐会申报
届音乐表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一场个人毕业音乐会。
3)艺术硕士毕业音乐会申报
每位艺术硕士可在本音乐厅申报一场音乐会(硬性要求),另一场由艺术硕士自行安排演出场地。
(二)9月20日起,接受本院个人音乐会、班级音乐会等其他演出的预订申请。
(三)9月25日起,接受院外、校外活动的场地申请。
二.场地申请流程
(一)预留档期
预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
预订-
注:仅可申请本学期的档期(年9月17日--年1月18日)。
(二)提交申请表
申请者需在电话预留后一周内提交申请表,方可预订成功。
1)表格下载:请戳本文末尾,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申请表。
2)提交表格: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提交至厦门大学艺术学院A办公室。
3)注:申请表内含“音乐厅使用承诺书”,申请表、承诺书须同时上交,方为有效。
注:
音乐厅档期预订需遵守优先原则,优先考虑档期的顺序为:学校大型活动、学术交流——教研室、教师音乐会——学生个人毕业音乐会——其他音乐会及活动。若档期有冲突时,位列后者需服从前者的档期安排,并作相应调整。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厅
年9月16日
编辑:陈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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