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阿尔巴尼亚妇女
几个世纪以来,阿尔巴尼亚妇女中出现了许多领袖:公元前年伊利里亚阿迪亚(Ardiaei)部落的特塔王后(Teuta);鼓舞人心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和多伦蒂纳(Doruntina)之歌歌颂的传奇人物;斯库台(Shkod?r)罗札法城堡(theRozafaCastle)是由一位妇女的名字;吉罗卡斯特城堡(theCastleofGjirokaster)则以15世纪的一位杰出女性的名字命名——她因不想被侵略者俘虏而跳下城堡。然而,随着奥斯曼帝国(Ottomans)入侵,近5个世纪以来,阿尔巴尼亚妇女不得不遵守帝国的规则,也就是说,她们被视为二等公民。根据国家档案,二战和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后,在阿尔巴尼亚的.2万人口中,文盲人数为91.14万人,占81.22%,大部分能读能写的人为男性。在近50年的社会主义时期,在判断劳动力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时,阿尔巴尼亚妇女与男子平等。随着年的社会变革,社会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诸如:公共秩序混乱、由结构性问题导致的不安全感、移民以及旧习俗复活等。这些问题都给女性造成了压力。卡勒特(Kahlert)和朔伊夫(Sch?fer)在深入研究性别不平等和后社会主义社会(post-socialistsocieties)后得出结论:在近20年的社会转型期中,民主化本身并不能保证两性更加平等。相反,在许多性别不平等的领域,后社会主义民主化(post-socialistdemocratization)带来了更多问题,如女性贫穷化、民族主义复活导致的传统主义复兴等。上述结论同样适用于阿尔巴尼亚。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强调了传统主义在阿尔巴尼亚的复兴。不幸的是,具有阿尔巴尼亚特色的传统主义,确实可以追溯至黑暗的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这意味着社会的核心(即家庭)是受父权统治的。在这种家庭模式中,家中的男主人是统治者,其他人只能服从;女儿和妻子本质上被认为是男主人的附属品(anextensionofthismale),而不是独立的个体。有关统计数据最新数据显示,阿尔巴尼亚年人口为.24万人,其中女性人口占50.1%,性别比例并没有失衡。但是,另一些数据或许更能说明问题。有53%的阿尔巴尼亚女性在24岁之前结婚,到29岁时,女性的结婚率达到80.5%。这说明女性结婚相对较早,平均年龄为25.5岁。另一方面,54.6%的男性在29岁之前结婚,82.4%的男性在34岁之前结婚。男性平均结婚年龄为30.2岁。在15—64岁就业人口中,男性为66.7%、女性为52.4%。15—64岁年龄段的男女大部分从事农业生产,其中女性占42.3%。整个社会都认为婚姻很重要,大多数阿尔巴尼亚女性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具有父权制价值观的国家。女性与家庭暴力年发布的《妇女、和平与安全指数》报告(Women,Peace,andSecurityIndex)分析了个国家的妇女状况,通过11项指标展示了妇女福祉的发展趋势。根据该报告,阿尔巴尼亚排名第57位,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排名第56位,黑山排名第40位,保加利亚排名第39位,北马其顿排名第37位,塞尔维亚排名第24位;挪威和瑞士分别位列第1和第2,最后两位是阿富汗(第位)和也门(第位)。阿尔巴尼亚在上述报告中的排名与其家庭暴力事件频发密切相关。有关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名家庭暴力受害者中,就有名女性,约占总数的26.2%。青少年受害人名,其中女性名,男性名。青少年占受害人总数的6.5%。从绝对数字上看,阿尔巴尼亚共有名受害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比例最高的集中在地拉那(Tirana),有37.2%的妇女受到侵害;其次是都拉斯(Durr?s),约占14.3%;库克斯(Kuk?s)和迪勃拉(Dibra)的比例最低,分别为0.8%和1.4%。根据人口计算,都拉斯、法罗拉(Vlora)和地拉那3个地区的比例最高,每万名妇女中分别有34.1%,28.6%和28.2%的妇女遭受侵犯。同时,库克斯、迪勃拉和斯库台妇女遭受侵犯的比例最低,分别为7.2%、8.4%和14.3%。家庭暴力甚至可能导致命案。在51起谋杀案中,约19.6%是由家庭暴力造成的伤亡,大多数情况下,妇女是受害者。家庭暴力案例年2月发生了一场骇人听闻的家庭暴力事件:一名从希腊归国的45岁男人与妻子发生冲突,在激烈的争吵中当着子女的面杀害了她。在他自首并供认罪行的第二天,当局却将他的犯罪动机定为“对配偶的嫉妒”。现在这3个可怜孩子的母亲被害、父亲服刑,但对他们来说悲剧远未结束。这个男人葬送了自己孩子的未来,毁掉了自己,扼杀了幸福家庭生活的美梦,但原因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这件案子十分复杂,因为它是个人问题与社会问题共同导致的。在个人方面,嫉妒出于不自尊;而在更广泛的社群层面上,推崇父权制是此次灾难的根源之一。更可怕的是,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在过去的30年中,阿尔巴尼亚社会一直存在这种情况。年1月,又发生了3起类似案件。对于一个人口不足万的国家来说,这个数目令人不安。根据国家警察局的说法,导致此类家庭犯罪的主要原因(按报案量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是:嫉妒、背叛、与丈夫发生冲突、经济地位冲突、酒精和其他违禁品。从社会学角度出发的评价阿尔巴尼亚著名社会学家戈吉姆·图什(GezimTushi)将家庭暴力现象称为“社会耻辱”,并指出应承认此类情况的严重性,比例惊人的家庭犯罪已成为整个社会最令人不安的行为之一。这类罪行本质上与经济和社会因素、家庭传统、家庭文化和家庭类型有关。在周围环境的推波助澜下,许多家庭矛盾急剧激化并导致了重大犯罪,但执法机构却对此熟视无睹。家庭犯罪在城市和乡村的贫困地区更为严重,因为这些地区的社会机制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在恶劣的环境下,犯罪行为从地区中心不断向外扩散,而家庭暴力和恐怖活动也随之不断增加。压力大、幻想破灭纵然是导致犯罪的原因之一,但这种压抑的心理状态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时间和环境造成的。导致这些凶残、骇人听闻和具有破坏性犯罪行为的原因,除家庭状况外,还有社会、心理和经济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需要各领域的学者和决策者共同分析并得出结论。结语妇女惨遭家庭成员杀害的行为是阿尔巴尼亚社会至暗的一面。虽然这些行为不能代表整个国家,但不能仅从表面来看待,而是应分析犯罪行为的潜在动机并找到其核心原因。在现代化道路上,一些社会阶层被抛在后面,被遗弃在最黑暗的现实中,而妇女(特别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妇女)是最先受害者。对于这些最弱势的社会群体,应该给予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