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患白癫疯 http://m.39.net/disease/a_6394107.html读了美国女作家凯瑟琳.安.波特的小说《中午酒》。我很喜欢它的前半部分,赫尔顿来到了汤普森家,并很快融入其中,这个原本濒临贫困的家庭,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不再那么紧巴巴,甚至有了积蓄。喜欢那些细致入微的描写,尤其喜欢看赫尔顿是如何劳动的。他不像汤普森那样,区分什么是男人干的活,什么是女人的活。他清理房子周围堆积的垃圾、挤牛奶、把鸡圈养起来,方便收集鸡蛋;他制作奶酪、甚至把别人扔掉的猪下水清洗出来,做成香肠……汤普森太太去摘个菜,会发现赫尔顿是如何往地里施肥的,导致菜长得格外喜人。她打开个冰箱,都会意识到,自从赫尔顿来了之后,她才有了冰箱和冰。那是多么有滋有味的小日子啊。一晃九年,就那么平静地过去了。赫尔顿不是在劳动,就是在吹口琴。那支欢快的曲子,讲的是关于中午酒的故事:一清早起来,心情好极了,你欣喜欲狂,原本准备中午休息时喝的酒,早早就喝光了,心里更觉痛快。凯瑟琳.安.波特不用特意去写,读者都能感受到赫尔顿是喜欢干活的,对雇主的农场都处处用心,将日子过得蒸蒸日上。他从来不乱花钱,却将所有的工资都存起来,冒着被暴露地址的危险,邮寄给家乡的老母亲。虽然平素不爱说话,一贯沉默,可是他的心里有音乐在流淌,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作者做了这么多铺垫,打破这些幸福的哈奇就更显可恨。每当哈奇诋毁赫尔顿的时候,汤普森都毫不犹豫地站在赫尔顿这边。他说人年轻时都会犯些错误,就像出麻疹。哈奇力证赫尔顿是个疯子,汤普森说这世道很容易将更多人逼疯。哈奇说赫尔顿杀了人,汤普森都认为那肯定有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汤普森就是这么爱赫尔顿。他觉得赫尔顿就是他的家人。当他意识到哈奇会伤害到赫尔顿时,会毫不犹豫地杀死哈奇。甚至到了小说的最后,在他自杀之前写遗书的时候,都坚定地认为,假如赫尔顿意识到哈奇会伤害到他,也会同样杀了哈奇。这确实是亲人一样的爱。如果说,汤普森对自己成为凶手有什么后悔的地方,就是觉得当时处理得不够冷静智慧,本来有更理性的方法对付哈奇,却一时冲动,反而连累了赫尔顿,导致赫尔顿被人追捕而死。我甚至觉得,汤普森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对他的责难情绪,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没有保护好赫尔顿,还杀了人,毁掉了他们的生活。从而不再信任他,甚至在潜意识里孤立他。读这个小说,耳边仿佛有赫尔顿的那支《棕色的小酒壶》在萦绕。那美妙的中午酒、劳动带来的快乐、温馨甜美的生活氛围令人难忘。可惜的是,后面赫尔顿的死亡来得特别突兀。小说的主要视角是汤普森夫妇,后半部分浓墨重彩描写汤普森和哈奇的交锋、汤普森的心理挣扎。对赫尔顿的惊慌失措着墨不多,一笔带过。这让我感到遗憾,在心里并不接受他突然的死亡。赫尔顿的消失,似乎代表着某种理想的消逝。这样一个美好、纯粹的人,会被人视为疯子,会被逼上绝路,令人痛心疾首。汤普森太太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癖好,而她要学习如何接纳这些,让对方生活得更为自在。而赫尔顿最珍爱的就是他的口琴,劳动之余反复吹奏那曲《棕色的小酒壶》,那就是他全部的精神寄托。当有人动了口琴之后,我理解他那出离的愤怒。这个世界容不下他唯一的爱好,也难怪他会怒而反击。甚至,当他被关到疯人院里束缚住的时候,只要允许他唱饮酒歌,他都能安静地活下去。可怜的是没有人像汤普森太太那样懂得尊重他,连汤普森的爱和庇护都成了负担。这么善良忠厚的他,最终像被追捕的野兽一样惨死他乡。只是,读完之后,我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赫尔顿能不能不死呢?当时的世道能否允许他活下去?哪怕仅仅是为一个贫穷的农场主做雇工,赚微薄的薪水;他不奢望有家、有妻子儿女、甚至不需要财产,只要有口饭吃,有个地方住;只是吹吹他心爱的口琴,演奏那支他百听不厌的饮酒歌。这么简单平静的生活,那个年代都不允许吗?还是说,他太过柔弱可欺,不懂得保护自己、不会用众人接受的方式表达怒意,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收录于合集#书评60个《伤心咖啡馆之歌》: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爱上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