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男子受雇帮人杀夫 14载逃亡末路
渠县男子唐某某,受雇充当“杀手”,将受害人骗至渠县有庆镇平滩桥下,将其杀害。案件发生后,嫌疑人唐某某一逃就是14年……
赶场雇凶杀亲夫
据渠县警方介绍,1997年,渠县鲜渡镇的张某某与邻居潘某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2人为达到共同生活的目的,预谋杀害张某某的丈夫李某。8月,2人来到有庆赶场,张、潘2人雇请余某请其帮忙杀害张的丈夫李某,并许诺“事后”付钱。余某觉得他1个人力有不足,遂找到了嫌疑人唐某某,谈妥一起“出手”。
8月8日,余某、唐某某、潘某某3人,从渠县乘坐大巴车赶到受害人上班的西昌一铁矿,商量将对方骗出来推下山崖。但因受害人不在西昌,3人便返回渠县。虽然没有达到目的,途中潘某某仍向罪犯余某支付了“辛苦费”,余某当即分出一部分转交给唐某某。
三人深夜酿血案
9月9日,余某再次约唐某某出门“办事”,并与潘某某商量好,当晚将受害人骗至有庆镇平滩桥下动手。当晚十点多钟,潘某某顺利将受害人李某从家中骗出。随后,4人一起往有庆平滩桥方向行去。
当他们行至平滩桥的抽水涵洞边,唐某某将李某带至水沟里,余某则紧随其后。在一片黑暗中,李某头上突然挨了几棒,遂大呼“救命”, 唐某某立即转身将其扭住……几分钟后,余、唐、潘三人合力将李某杀害。
随后,3人将尸体拖至附近的水沟中藏匿,潘某某当场许诺次日付给唐、余二人“辛苦费”。但是第二天,潘某某就此没了音讯。唐、余二人觉得“风声”不对,逃至外地打工。2004年,余某在河南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唐某某一人潜逃。
奔赴福州擒凶手
在今年展开的“清行动”专项行动中,渠县公安局将唐某某列为重点追捕的在逃人员。今年8月,民警发现嫌疑人唐某某曾多次在福州显露踪迹,遂立即抽调精干警力赶往福州追逃。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很快摸清了唐某某的活动轨迹,并决定展开抓捕。近日中午11许,民警在福州市仓山区的一出租房里内将潜逃14年的唐某某抓获,并顺利押解回渠。
“我认罪,我做错了事,应该被惩罚,争取轻判,早点出来重新做人,希望出来的时候还能看见自己的老母亲。”嫌疑人唐某某被警方抓获后,向办案民警吐露了自己最大的希望。他表示,自己逃亡的这14年,一直过着胆颤心惊的日子,现在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目前,该案已移交渠县人民检察院,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